1.目的
为保障病人健康安全,规范出院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出院病人。
3.标准
3.1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后根据病情决定,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后,护士应将医师决定的出院日期预先通知病人及其家属,以便做好出院准备。
3.2病区护士根据医嘱给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嘱病人或家属到住院处办理结帐手续,医保病人出院3个工作日后办理结账。
3.3病区护理人员取得病人出院结帐清单(医保病人确认押金充裕)后,协助其整理物品,并清点收回病人住院期间所用的医院物品。
3.4医师、护士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营养、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服务。
3.5护士要及时清洁病床单元物品,病人用物按规定进行终末消毒,注销各种卡片,整理病历。
3.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及家属签字。
3.7每一位出院病人都要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3.8.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
出院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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