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尊重患者知情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从更深层次上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门诊及住院病人。
3.标准
3.1谈话由本院注册医生进行,由主诊医生或其指定医生完成。
3.2医患沟通的时间
3.2.1院前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主诉、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检、辅助检查等做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其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或患者家属沟通,征求患者或家属的意见,争取患者或家属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
3.2.2入院时沟通: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家属进行疾病沟通,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做出诊断,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3.2.3入院72小时内沟通: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全面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家属提出的有关问题。
3.2.4住院期间沟通: 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治疗前沟通;变更治疗方案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间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着疾病的转归的及时沟通。
3.2.5出院时沟通: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
3.3医患沟通
3.3.1诊疗方案的沟通:从病史、体检、辅助检查、诊断拟行治疗方案及预后等方面进行沟通。
3.3.2诊疗过程的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药费情况等,较全面系统的介绍给患者或家属,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3.4沟通方式及地点:患者住院期间,主管医师及护理人员必须对病人的全面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3.4.1床旁沟通: 首次沟通是在主管医师接诊患者查房结束后。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进一步诊查方案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并将沟通情况记录在首次病程录上。护士在患者入院12小时,应向患者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和住院须知,并安慰患者卧床休息,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沟通地点设在患者床旁或医护人员办公室。
3.4.2分级沟通:沟通时要注意沟通内容的层次性。要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如已经发生或发生纠纷的苗头要重点沟通。对于普通疾病患者,应由主管医师在查房时,将患者详细情况,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的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责任护士)共同与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对治疗风险较大、治疗效果不佳及预后不良的患者,应由科主任主持召开全科会诊,并将会诊意见及治疗方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在沟通记录中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在必要时可将患者病情上报医务科,医疗行政人员组织有关人员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和律师见证,签署医疗协议书。
3.5医患沟通的方法
3.5.1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出现问题苗头的病人应立即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进行沟通。还应在早交班时将值班中发现的可能出现问题的患者和事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病区的护理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做好沟通与交流工作。
3.5.2变换沟通者:如主管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有障碍时,应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3.5.3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需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重大手术的患者,患者或家属不配合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或一些特殊的患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3.5.4集体沟通: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同集体沟通。
3.5.5协调统一后沟通: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于医之间,医于护之间,护于护要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避免使病人和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3.6沟通记录格式及要求:沟通记录的内容有沟通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及患者或家属姓名,以及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在记录的结尾处应要求患者或家属签署意见并签名,最后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
3.7评价
3.7.1医患沟通做为病程记录中常规项目《病情告知书》《护理风险评估》《患者知情同意书》,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独立做为质控点。
3.7.2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患沟通的监督、检查,了解医患沟通的实际情况,因没有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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